司法機構擬引兩層投訴法官機制 社會人士不可有政治背景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05/14 16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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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悅賢表示,諮詢委員會成員,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,參與的社會人士不可有政治背景。(立法會網頁)

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,討論司法機構建議的兩層處理投訴法官機制。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表示,將設立的諮詢委員會成員,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,有關人士不可有政治背景。

梁悅賢又補充,獲委任加入諮詢委員會的社會人士,要在專業範疇、公共領域上,有豐富經驗及公信力,而處理的投訴涉及司法程序,所以委員將以法官佔多,惟社會人士的比額也不會少。

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,新的投訴機制要堅持只處理律師操守,不能影響判決,而且與海外做法相當類近,援引海外例子作參考是可取做法,希望能鞏固司法機構公信力。

司法機構提倡引入兩層架構,處理可跟進的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,第一層為法官小組負責,完成報告後交予成員包括社會人士的諮詢委員會,但最終決定會由終院首席法官作出,料今年第三季推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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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